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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法院经典判例:私募基金管理人责无旁贷,托管银行不背锅

导读:

重温法院经典判例:私募基金管理人责无旁贷,托管银行不背锅

重温法院经典判例:私募基金管理人责无旁贷,托管银行不背锅

  近期四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实控人失联引起了证监会、中基协等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关注,各方致力于依法依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前,与相关私募基金产品有关的一则谣言震惊了整个金融圈,并波及托管银行:

重温法院经典判例:私募基金管理人责无旁贷,托管银行不背锅

  上海银行随即辟谣,核心内容如下:

  “今日,我行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关于‘上海银行270亿理财基金,100万起购,血本无归’的信息,并被广泛传播。该信息为谣言,严重损害了我行声誉。我行已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并将追究谣言散布者的法律责任。

  该谣言所涉‘理财基金’非我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非我行代为销售的理财产品,而是阜兴集团旗下三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行只是上海多家托管银行之一。

  前期,投资者已通过多种方式向监管机构、公安机关、行业协会等表达维权诉求。近日,投资者提出托管银行应履行‘召开持有人大会’、‘开展资产保全’等超出托管银行法定职责范围的诉求,我行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释……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参阅:《中银协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银行托管私募基金权责清晰 依法依约不承担共同受托责任》。”

  这的确是一则谣言。随着事件的发酵,行业协会、法律专家、金融专业人士纷纷表态,事件脉络很清晰:根本不存在所谓“银行270亿理财基金”,四家私募基金公司实控人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顺势甩锅,几家托管银行成了背锅侠。

  但是这件事情信息量很大,随即也引发了业内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银行职责权限的大讨论。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涉及到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个行业能否良性发展、管理层持续推进的“破刚兑”能否顺利进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为12.6万亿,其中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规模达7.95万亿,占比达63%。

  涉及到十多万亿的资产规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银行的职责划分是个大事情,但同时也是个涉及到众多专业概念的复杂问题:基金管理人、托管银行、共同受托责任、资产保全……都挺烧脑的。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一则经典的法院判例认为:“私募基金亏钱让托管银行背锅与法无凭、与约无据,是过分苛责托管银行的义务。”

  今天就试着用尽可能通俗的方式把这个问题捋一捋。说道理之前,先回顾一下与开头谣言相关的4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实控人失联事件。

  私募基金实控人失联,七家托管银行躺枪

  今年6月份,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这四家私募基金公司背后的实控人是同一个人,即阜兴集团的实控人朱一栋。以下是上述四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的一家——意隆财富于6月份所发的一则公告。

7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事件的公告》,截图如下:

  7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事件的公告》,截图如下:

翻查中基协的这个公告,初衷也是要保护私募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基金业协会在公告中也提出:“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尽快回岗配合工作,稳妥处置相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翻查中基协的这个公告,初衷也是要保护私募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基金业协会在公告中也提出:“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尽快回岗配合工作,稳妥处置相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公司实控人失联,涉及众多投资者利益,且金额庞大,轰动整个金融圈。但事情至此,并没有牵连到托管银行。但意隆财富随后发布的一则公告,将原本该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的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和保全基金财产等职责指向托管银行,事情出现了变化。

公开信息显示,四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有一家没有托管银行,另外三家有托管的涉及七家托管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这其中就有被谣言中伤的上海银行。

  公开信息显示,四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有一家没有托管银行,另外三家有托管的涉及七家托管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这其中就有被谣言中伤的上海银行。

  上周,一些实控人失联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到上海银行某网点聚集,随后以讹传讹,变成了一则大谣言。

  私募基金投资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好比溺水的人看到水面有块浮木,本能的会去抱。但问题是,这个锅原本就不该托管银行来背。

  下面我们就来对私募基金涉及的各方角色做个简单的梳理,讲讲其中的道理。

  私募基金运作图解:管理人的“锅”银行背不了

  整体上来说,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与公募基金类似,大致分为四部分:募资—投资—投管—清算。涉及到的主体主要就是前文提到的管理人、投资者、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在募资期,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会签订一份三方基金合同,明确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开展基金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募资期筹集的资金是放在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此时资金尚未转入托管账户,管理人也不能动用这笔资金。

  募资结束后,管理人会下指令将募集资金扣除认购费用后全部转入托管账户,此时托管银行正式登场。根据有关规定,私募管理人要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能否面向大众公开募资。私募基金不能公开募集,只能向合格投资者私募,门槛也较高。